为认真落实南安委办〔2014〕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南江县兴马乡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
强化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人人知晓,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和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切实提高辖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有利于做好烟花爆竹发证工作的良好氛围。
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合理布局、安全稳定、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该乡实际选定7户办证户上报县安监局。
狠抓落实。由乡安稳办牵头,对申请办证的经营户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安全条件,落实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烟花爆竹经营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严格办证条件。
逗硬考核。实行辖区负责制,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针对办证期间先亲后友、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造成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