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喜安
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职责,涉及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但在政府履职尽责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究其根源,依法行政不到位是重要原因。
一、依法行政是履职尽责的根本保障
政府在履职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和乱作为等现象,其根本原因是没有严格依法行政。
(一)越位就是超越法定权限行使职权。政府职能越位,主要是指政府干了不该干的事情和管了不该管的事情。政府的职能职责并不是政府本身所固有的,而是人民通过制定法律的形式授予的,政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活动。当前政府职能越位主要表现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有的部门和干部过多地强调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习惯于代替市场去配置资源。有的部门至今还管着一些行业中介机构的事项,把繁冗的业务技能工作和潜在的社会风险责任统统都揽在身上,结果是既费力又不讨好。在产业培育中没有坚持市场化手段和“反弹琵琶”理念引进业主和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习惯于搞行政推动,产业的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不足。
(二)缺位就是没有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政府职能缺位,主要是指本来应当由政府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没有充分履职尽责,甚至在某些公共领域出现了“真空”。当前政府职能缺位突出表现在民生保障和市场监管领域。个别干部只当和尚不撞钟,有的部门和干部搞花架子、贪大求洋、造“官赏点”,制造轰动效应,而对民生工作不认真管、不亲自问、不务实抓,对边远山区的发展漠不关心。有的干部工作抓得不紧、不急,今天能干的事却要拖到明天干,遇到问题就上交,出现卡壳就等待,不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中梗阻”的现象还很常见。
(三)错位就是职能界定不清。政府职能错位,是指职能混乱现象,即你干我的事,我越你的权。当前政府职能错位主要表现在上下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的现象。有的部门和一些干部简单认为简政放权只是对经济领域特别是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不注重全面理顺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与运行关系。有的部门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愿意放弃审批权力,下放权力不到位,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四)乱作为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有的部门耍权威,认为“官”就是“管”,“管”就是“权”,有权就有利可图,在审批和服务事项中暗设“关卡”,“机关”重重,“暗礁”密布,群众意见很大。个别执法部门搞暴力执法,认为执法就是强制执行,只讲刚性,不讲柔性,疏导措施少,引起行政相对人的对抗,造成负面评价“一边倒”。
综上可知,政府履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与不严格依法行政存在直接关系,要确保政府履职尽责,就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深化依法行政。
二、全面深化依法行政要紧扣履职尽责
全面深化依法行政要紧扣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履职尽责意识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核心和关键,在当前行政领域存在的越位、缺位、错位和乱作为等现象都是法治意识淡薄的表现。作为政府官员、国家公务员、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必须要潜心学法、真心用法、诚心守法,弘扬法治精神,将依法行政内化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强化履职尽责的意识。从巴中实情来看,经过几年的较快发展,基础好了,势头有利,但矛盾更多、任务更重了,到了攻坚突破的主要关口,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牢记“三定”方案规定,不断提升履职尽责、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担当、夙夜在公、勤勉履职。
(二)建立两个清单,厘清政府职能职责
去年,巴中市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在公示、审核认定的基础上编制了行政职权目录。巴中市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基本建成并于今年7月1日试运行。今后,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规定以外,凡是没有经过审核确认、没有在网上公开运行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对行政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要把该取消的权力坚决取消,该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
在健全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即公权清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类、限制类事项,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真正做到: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社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公权都要退出;凡是可以采用事后监管的事项,不得设立前置审批;凡是以部门规章、红头文件等形式设定的行政许可,都要予以撤销。
(三)遵循基本原则,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行政执法范围广,各领域适用的具体法律规定不同,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本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同时要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要遵循职权法定原则。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不越位、缺位、错位,坚决杜绝行政乱作为。遵循程序正当原则。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遵循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或撤销,因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撤销行政行为,应当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给予相应补偿。严格履行政府合同和协议,切实兑现承诺事项。遵循比例原则,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取对相对人无利益损害或最小损害的方式。遵循便民高效原则。积极、及时地履行其职责、实现其职能,严守时限规定,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节约当事人的办事成本。塑造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政府形象。
(四)健全完善机制,加强行政监督问责
建立健全遵守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督查落实办法机制。建立健全提升调查研究实效措施、年度综合目标差异化考核办法、履职尽责绩效评价等机制。
建立政府与部门,部门与执法机构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的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责任追究办法,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对失职行为的追究力度。畅通群众投诉和举报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纠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