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身着法袍的法官
法庭,一个庄严而市民很少接触的地方。法庭很小,法庭又很大,说它小,是因为它的地点——那不过是一栋房子;说它大,是因为它的地位———它管辖了人们之间的纷争。法庭之上的一事一物,都寓意深刻,象征着司法的威严和神圣。近日,记者走进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探访法庭上那些看似熟悉却很陌生的事物。
法槌 花梨木制雕刻獬豸
“简单来说,法槌类似我国古代的惊堂木,法槌上目前依然有体现中国传统司法精神的獬豸雕刻,獬豸象征着法律与公正。”市中院宣教处副处长郭颖说,法官在庭审时使用法槌也非主观臆断,想使用就使用,而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槌使用办法规范使用,例如:在法庭开庭或继续开庭时,先敲槌后宣布;休庭或闭庭时,先宣布后敲。
法槌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底座,一部分是法槌。一个用铜丝围成的8厘米见方的正方形镶嵌在底座的中间,这是便于敲打法槌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法槌及其底座均选用优质的实木制作,一般采用花梨木,因为花梨木木质坚硬,适于雕刻。
法袍 以前军事色彩较浓,2000年开始使用新法袍
郭颖说,中国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统一着制式服装始于1984年,此后数次换装虽在式样上有所变化,但一直沿袭了肩章和大沿帽等军事色彩较浓的装饰,与军警制服颇为类似。在一定程度说,传统法官制服积淀了一种对革命、斗争、武力、制裁等的情结,是为特定历史背景下塑造人民法院作为“专政机关”的特殊形象服务的。
2000年,新法袍开始使用,是人民法院“2000式审判服”中重要制服,它的设计是散袖口式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与国旗的配色一致,体现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记者发现,法袍左右各有一排纽扣,其中左边纽扣在外,为装饰纽扣,右边纽扣为实用扣子。
“西方国家头戴假发、身披法袍的法官形象明显渲染着一种类似于神职人员的神圣色彩和“法权神授”的权威感。”郭颖说,身着法袍的法官可以给人一种超然于世俗的距离感和神秘感,而这种必要的距离感和神秘感显然有助于强化司法审判权的独特性、权威性和神圣性。
法袍就是国家用黑色的袍子把法官包起来,从其实质层面透视是国家希望法官所处的环境相对封闭,不与案件当事人在庭外接触,与其他不应接触的人也保持一定的距离。
同样,法官所坐的椅子也与一般椅子不一样,其靠背部分与底座呈90度直角。“这种椅子其实坐起很难受,没法靠背,目的也就是要让法官端正地坐在上面,体现威严和庄重。”郭颖说,在椅子的顶端,刻有天平,象征司法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