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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让但未过户 肇事后卖方该承担侵权责任吗

时间:2014-10-17 13:35:07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市民咨询:我于去年9月将一辆轿车卖给朋友并当场交付,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前不久,朋友开车将人撞伤,朋友负全责,因为车辆登记所有人是我,现在伤者将我和我朋友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我想咨询我是否要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冯剑回复:李先生不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卖车后未过户车主不担责。当事人以买卖方式转让机动车,虽然买卖双方未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因车辆已经交付,根据法律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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