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巴中市“三违”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三违”治理工作的通知》,决定从本月15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持续扎实推进“三违”专项治理行动。
本次行动将查处2013年以来未经审批和不依照审批实施的“三违”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三违”或充当“三违”保护伞的违纪违法行为。会议明确了“三违”行为“零容忍”、“三违”问题“零增长”、“三违”积存问题逐年消减的目标;要求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明晰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标准,严肃治理纪律,对“三违”行为有案必查,对违纪违法党员和公职人员及时追责,对相关责任部门从严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