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法治框架下的改革势必留下后患
“最美政协委员”刘迎霞非法收购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十年来造成大量负面社会效果,这一改革残局留下深刻的法治警示。
警示一:不受制约的权力将肆意践踏法律。孔凡荣介绍,支持刘迎霞的政府官员以权压法不断升级。由于职工和部分中层干部不同意刘迎霞收购企业,不少人受到打击报复。卜凤鸣说:“作为原保卫科长,因为我表现得坚决,后来受到上级部门的审查。”王忠义说,因反对违法改革,他受到了检察院的立案调查。虽然没查出问题,还是被调动了工作。
警示二:没有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就谈不上法治政府。有群众指出,这次改革过程多次违反了政府依法行政原则,甚至多有违反《公司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条例等行为,这些法律法规在决策者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有知情者介绍,2005年收购合同到期,但刘迎霞仍未按合同约定交纳购股资金,水务局向市政府打报告要求催缴,但这事最终不了了之。
警示三:不依法行政难保市场经济运行。这次改革留下的后遗症,不仅涉及国有资产处置、职工就业、居民饮水安全、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也给继任者留下了难解的社会矛盾和尴尬处境。
齐齐哈尔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刘迎霞收购自来水公司一案,在决策上有瑕疵,执行上有漏洞。这位官员说,一些地方政府错误理解了市场化的内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未起到应有作用,反被政府主导。这件事的警示意义,还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不依法行政,到头来只能自己埋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