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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江县城区新增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权公开有偿出让的预公告

时间:2014-10-24 12:29:5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经南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对南江县城区新增的7至11路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权实行公开有偿出让。现将有关事宜预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南江县城区7-11路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权整体出让,实行公司化经营。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6年,参考起始价60万元。期满后自行终止,经营权由南江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巴中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二类及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资质和城市(镇)公交客运经营资质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到AAA级、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达到AAA级。

  (二)在南江县城区内有固定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其中:专用停车场地不低于1000平方米,驾驶员学习培训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固定的办公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

  (三)自201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认定以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无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四)承诺对现有1至6路公交客运线路实行全公司化经营并进行车辆更新。

  (五)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出让相关事宜申请人自预公告之日起可到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受理科咨询相关事宜,正式报名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动态考核、无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南江县城区内有自建或签约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修理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签约的还须同时提供不低于2年的协议书复印件;

  5、南江县城区内停车场地、办公场地及驾驶员学习培训场地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和不低于6年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6、与现有1至6路公交客运路线经营企业签订的1至6路公交客运线路经营权转让协议及公司化改造方案。

  具体出让、报名时间详见正式公告。四、联系方式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王先生 13908293586

  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冉女士0827—8619700

  网址:南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njxggzyjyw.com/

  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http://www.scnjjt.gov.cn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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