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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委督导组领导亲临巡回审判现场

时间:2014-10-24 18:42:20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巴中市委督导组领导亲临巡回审判现场

  10月22日上午11时,南江县仁和乡大锣山村村民周某某状告被告王某某身体权纠纷一案的庭审在仁和乡政府二楼会议室井然有序的进行,审理该案的是南江县人民法院年轻法官龚姣。刚到南江县仁和乡政府督导工作的巴中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原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委群教活动第四督导组副组长罗泉育听到原、被告的激烈的辩论声音,来到庭审现场。

  原来原告周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同住仁和乡大锣村,是乡里乡亲。2014年7月26日,周某某挖电杆窝时与被告发生口角纠纷,后周某某到市委上访称在纠纷中被王某某打掉右上方牙齿五颗,要求王某某赔偿损失。经基层组织调解无果,2014年10月13日原告周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某赔偿损失7000.00元。南江县法院立案后,立即选派年轻法官龚姣主审该案。龚法官接受案件并认真阅案,带案下访,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开庭的条件下巡回审判。在法庭辩论时出现偶遇本文开头罗泉育副组长的到来。

  庭审结束后,罗组长饶有兴致与双方当事人对话,“你们对法院到现场审案,满不满意?”“满意!”“你们还有什么要求?”“从来没亲眼看过法官审案,今天看到了,这个闺女法官有能耐!”

  罗组长很欣慰地感慨到:“法院司法为民便民真正落到了实处,无论官司大小都在认真解决,虽是偶然遇到但也是必然,领会了什么是原、被告满意!这就是巡回审案的魅力!”

  今年以来,南江法院坚持“三个面向”、“两便”原则,常抓司法便民从没松懈。一是建立了巡回审理机制,方便情况特殊案件、情况特殊当事人参加诉讼;二是畅通诉讼渠道,依法降低诉讼门槛,实行有诉必理,方便了群众打官司。三是依法落实司法救助,按规定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绝不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不起官司。四是实行网上立案、电话立案、节假日审理案件等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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