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平昌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笔山镇市场巡查时发现,笔山镇新笔街魏某家电维修门市内悬挂有511923600*****零售家用电器的工商营业执照。其门市内右侧货架上摆放有“抗雷击超强接收*一机多星*智能切换*双模*空中永久自动升级*村村通数字机顶盒、天线、高频头、接收机、编码、解码器等设施。”21套。
现场检查时当事人魏某不能提供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进货发票和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与销售的相关资质证明或许可文件。根据国务院2013年第129号令、第638号令除依法可以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当事人魏某在笔山镇新笔街自家铺面,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以每套75元的价格购进,并以100元以上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而谋取暴利。其行为违反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九条之规定,笔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责令魏某停止销售,并没收其未销售完的21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目前,笔山工商所正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