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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车借给无证儿子开 双双受罚

时间:2014-11-06 15:55:39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明知儿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父亲还将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交给儿子驾驶。结果,父子两人双双违法,被公安部门处罚。

  10月23日下午,南江县男子詹某(21岁)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从南江县沙河镇方向沿S202线往乐坝镇街道行驶,十多分钟后,当该车行驶至乐坝镇街道时,被南江县公安局乐坝交巡警中队民警现场查获。同时查明詹某的父亲詹某某,在明知儿子詹某无驾驶证的情况下,还将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交给儿子詹某驾驶。

  经调查,詹某近几年在外务工,今年3月份在山东省烟台市务工时,就曾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烟台市交警部门查获。

  目前,南江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詹某、詹某某分别作出处罚款1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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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车给无证人驾驶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第99条第二项规定,行为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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