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
盖楼买车购办公设备 公益金被挪用
按照规定,彩票中心按35%等比例上缴公益金后,怎么花就是政府主管机构的事。以福利彩票为例,公益金有一半上缴中央财政,一半留在地方。上缴中央部分按60%、30%、5%、5%的比例,分配至社保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留在地方的,也规定须用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5类公益事业。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公益金却使用效率低下,或在“睡大觉”或沦为“小金库”。
截至2012年末,山东省体育部门有4.25亿元体彩公益金未使用,其中4个市、34个县未使用体彩公益金占当年拨入金额一半以上;截至2010年2月,上海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累计结余6418万元,占筹集公益资金总额过八成。
本应用于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被民政、体育等主管部门拿来建楼、买车的现象十分普遍。部门经费不足,也用公益金补充。上海市审计局报告显示,2009年该市用于体育场馆改造公益金共1643万元,但有543万元实际用在场馆办公房改造及出租房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超规定范围的支出占总支出近三成。根据湖北省审计厅公告,鄂州市民政局曾挪用38.8万元公益金用于办公楼建设;还有13个市州、28个县体育局挤占挪用公益金约17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