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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内养猪养兔 两养殖场被责令拆除或关闭

时间:2014-12-10 19:45:5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12月9日,从巴州区环保局了解到,目前,巴河流域禁养区内的2家养殖场(户)——巴州区鸿旺养殖场和张明星养殖户因不执行责令通知书停止养殖,巴州区环保局报请巴州区政府依法作出对其拆除或关闭的决定。

  今年4月以来,根据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巴州区环保局会同区畜牧局成立了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全区81家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了清查。清查过程中,对于存在污染问题的养殖场(户),巴州区环保局发出了相应的整改书,对于禁养区域内的养殖场(户),要求其在规定日期前停止养殖。

  巴州区鸿旺养殖场位于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玉皇庙村5组,目前该养殖场存栏量为730头猪;张明星养殖户位于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大溪村二组,目前该养殖户存栏量约500只兔子。巴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苟军告诉记者,上述两家养殖场(户)地处巴河流域禁养区域内,根据相关规定,巴州区环保局于10月24日对这两家养殖(场)户下达了《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他们在11月23日之前停止养殖。

  据介绍,12月2日和12月3日,巴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分别到这两家养殖场(户)进行现场检查,但这两家养殖场(户)未按通知书要求停止养殖。根据有关规定,巴州区环保局报请巴州区政府依法对这两家养殖场(户)作出拆除或者关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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