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1日,由四川省文明办、巴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全国文明单位测评组对巴中中院开展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行测评验收。通过实地考察、会议座谈、听取汇报、观看专题片以及材料审核等方式全面检验该院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效,并依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进行测评打分。省文明办创建处处长王伟,巴中中院院长王强、巴中市电业局总经理方秦、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吴和平、农业发展银行巴中分行副行长陈玉华及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文明办副主任张夕铫主持。
据了解,本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从2012年开始,2014年年底进行测评验收,巴中共有2个单位获列入创建计划名单。为了做好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办制定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试行)》,对13项测评项目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巴中中院紧紧围绕测评标准结合审判工作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融入到党的建设全过程、融入到司法服务和审判管理中,使文明建设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成为一项司法工作新常态,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达到了凝聚队伍、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文明执法、提升司法公信的目标,法院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测评组对巴中中院在创建活动中所做的相关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院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体制机制健全、思想发动与教育深入、学习风气浓厚、细胞建设完善、内外环境优美、审判业绩突出,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条件。并希望巴中中院以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时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为法治巴中作贡献;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地方发展作贡献;进一步保持清醒头脑,杜绝文明创建一票否决现象的发生。
巴中市公安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中分行两家上一届全国文明单位以及创建本届全国文明单位的巴中市电业局分别汇报了文明创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