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市、县(区)运管机构职权职责,实现行政权力下放、职能下延、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效能建设,确保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贯彻实施<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运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要求,市运管局从即日起全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至各县(区)运管机构。
主要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等行政许可事项。市、县(区)运管机构相关行政审批、许可业务、原始档案等的交接工作务必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建立权责明晰、管理高效、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运政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