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一些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时都存在误区,如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抓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将业务工作放在首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即强调了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是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要求。因此,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作为局党委书记,我个人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期和深水区的时刻,党委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必须建立党委既挂帅又出征、既带头又监督的新机制,全面落实党委监督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这主要有三个因素:
一是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性质所决定。
二是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从政策上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要性、范围和任务。
三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漫延,腐败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到位,特别是党委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认识上不够清楚,思想上不够重视。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形势要求党委必须求真务实,切切实实地担负起主体责任,认认真真地抓纪律作风建设。
要真正落实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科学有效、权责分明、奖惩逗硬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构完善的责任体系。党委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有领导干部都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就会形成层级负责、各负其责的机制。二是要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逗硬执行谁履职、谁负责,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如果出了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三是要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问题,不断推进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进程,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主动选题,主动出击,开展明查暗访。要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治制度成为摆设。
我们要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维护党纪、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正己范人等几个方面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转到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等主责主业上来。一是要加强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二是要保持自觉。时刻保持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性,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三是要管好干部。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要狠抓作风。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县相关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五是要高压反腐。支持纪检监督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六是要加强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七是要息访息诉。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八是要以身作则。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南江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组织管理,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勇于担当、强化责任,切实保证落实“两个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定期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把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作者系南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