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通江县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率先在民事审判领域建立并实施了审判质量“四评”考核机制,推动了全院审判质效取得全市法院名列第一的良好效果。
案件评查。坚持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和常规评查相结合,对已结4000多件案件全部进行了常规评查,对涉刑事、民商事、行政类的45件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对10件发改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将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4件瑕疵案件进行了责任追究,实现了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
问题评析。每季度审判质效数据发布后,根据本院各部门审判质效中存在的问题和较为弱势的指标,院党组与审管办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同时由分管副院长组织各办案部门负责人到相对较差的部门召开专题分析会,帮助并促使差的部门迎头追赶,实现全院审判质效工作均衡整体推进。
质量评比。建立了审判质效与综合考核挂钩制度,每季度与全市其他4个基层法院同类审判进行横向排名,以排序情况落实奖惩和办案经费,并作为晋级晋职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每季度将部门和个人审判质效实行排名并通报全院。
责任评定。对在案件评查中应追责的案件,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对承办法官及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对审判质效差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责任评定,对较差部门的负责人和较差的个人进行专题谈话,并给予相应的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