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阳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为五级伤残的申请人陈某某讨回了4万元的赔偿金,及时挽回了农民工的损失,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陈某某在巴中市某土石挖掘公司承包的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一铁矿务工, 2012年10月25日陈某某在操作装岩机时,由于装岩机侧翻致其右上臂受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并被认定为工伤。由于该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双方就赔偿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于多种原因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后陈某某将该公司诉上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应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1万元(除去已垫支的1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将先期给付的4万元赔偿款即时交到申请人陈某某的手中。
春节将至,恩阳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执、快结,提升案件执行的执行效率,关注百姓冷暖,促进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