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姓安居工程
(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省安全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1.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2万户(不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建设)。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65万套,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租房1万套;新开工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30万户。
3.农村沼气建设。支持农村沼气建设,新增沼气用户10万户。
4.农村安全饮水。全省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安全饮水问题。
5.安全社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15个、省级安全社区200个。
(二)项目资金
1.新村建设和农村居民住房安全。计划安排22.4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9.08亿元,省级安排13.37亿元(不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建设资金)。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计划安排10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0亿元,省级安排14亿元,市、县安排30亿元。
3.农村沼气建设。计划安排2.2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53亿元,省级安排0.7亿元。
4.农村安全饮水。计划安排2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8.9亿元,省级安排2.3亿元,市、县安排2.3亿元。
5.安全社区建设。计划省级安排0.35亿元。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
(一)工作目标
1.农村通村公路建设。实施通村通达工程,建成农村通村公路2200公里;实施通村通畅工程,建成农村通村公路7800公里。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1。
3.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建成路侧护栏6800公里。
4.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90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40万亩。
5.农村通信。实现500个自然村通电话;实现3200个行政村通宽带。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重点建设乡镇到行政村光缆、农村地区基站接入光缆、农村地区FTTH等有线接入网、农村地区4G网络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资金
1.农村通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67.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43.4亿元,市、县安排24.5亿元。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安排26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0亿元,市、县安排6亿元。
3.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计划安排17.5亿元。其中省级安排8.3亿元,市、县安排9.2亿元。
4.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计划安排31.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6亿元,省级安排7.7亿元,市、县安排10.6亿元。
5.农村通信。计划省级安排1.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