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昌县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坚持依法治林、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原则,有效保护了辖区森林资源。去年该县管护国有林1.3万亩、集体公益林46.99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2.6万亩,森林覆盖率增至48.25%,较2013年提高1个百分点。
近年来,该县重视“创森”工程,加大森林走廊和退耕还林建设,累计栽植各类苗木1500多万株,绿化公路近2000公里。对全县2174株古树名木建档挂牌,并建立古树名木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管理系统。修订完善《平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重点林区驻点督导制度,投入200万元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凭证限额采伐、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强化林木采伐、林地占用、木材凭证运输和经营加工监管,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亮剑行动”。去年共受理查办案件126件,打击处理121人,收缴木材230平方米,罚没收入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