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强化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坚定性。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效用评估、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细化违反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廉洁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执行纪律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第二,积极探索创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的具体化,进一步完善“签字背书”“双重约谈”、述责述廉、在线访谈、公开承诺整改、满意度测评等有效机制。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典型问题通报力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报告”制度。加大跨层级、跨行业、跨区域交流纪检监察干部力度。完善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度机制。统筹推进中央、省驻巴单位反腐倡廉建设。
第三,坚持抓常抓长,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继续抓好“9+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巡视整改“五个专项整治”成果。把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严格执行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决定、“两个意见”,健全作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深入开展“阳光问政”、软环境暨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让清风正气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第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中央第九巡视组和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的案件线索;工程建设招投标、矿产水电土地资源出让、国有企业改制、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腐败案件;教育、卫生、政法、交通、国土资源、农业等重点部门和损害投资软环境、征地拆迁、“三违”等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小官大贪的案件。从严查处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改革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移,严明审查工作纪律,规范党内审查程序和审查行为。
第五,推进系统治理,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入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巴中市《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大力应用“廉洁巴中”科技预腐平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平台等科技监管载体,强化反腐倡廉科技支撑。建立责任明晰、监督有力、整改有效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实行整改情况“双报告”“双公开”,巩固和提升整改实效。
第六,强化廉政教育,强劲传播廉洁文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职业荣誉感、事业成就感、社会责任感教育。大力宣传一批勤廉双优的先进典型,大力加强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家规家风建设,涵育现代文明新风。深入实施“五廉共建”工程,构建立体化廉政宣传教育体系。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发挥“一中心两基地”作用。精心创作一批廉政文艺作品,大力推介《挂印知县》,打造“廉政文化沙龙”等品牌活动平台,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活动,加强廉洁文化载体建设,推动廉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七,弘扬铁军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团队。巩固提升“三转”成果,指导县(区)纪委职能转变,强化组织制度创新,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大力实施“十个一批”和“双百一千”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弘扬巴中纪检铁军精神,养成“严细深实”优良作风。健全纪务公开机制,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铁的作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忠诚担当、奋勇前行,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巴中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