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主持召开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的报告、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听取和表决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就农业发展工作,陈延荣指出,要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条,着力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要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要强化科技对农业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要持续推进扶贫开发,进一步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就人民调解工作,陈延荣要求,要深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稳定基层政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要进一步创新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凸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
就物业管理工作,陈延荣强调,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建立联合联动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物业管理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组建好业主委员会队伍,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要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建立业主自治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要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开发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宜,陈延荣要求,要按照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分工协作,认真筹备好会议,各代表团要组织好代表按时参加会议,组成人员要带头依法履职、认真履职,在人大代表中发挥表率引领作用,确保会议各项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左敬军、何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强、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勇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