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街头,一些招牌、广告牌中存在的错别字让人哭笑不得,一些市民表示,街头错别字不仅大煞风景,还容易误导孩子,损害城市形象。
近日,南池南路一商店外的一块手写广告牌上写着“移动亮号”。路过的景先生吐槽:“这个‘亮’字是不是应为‘靓’?”他说,商家打广告应严谨。在街心花园附近一宣传栏上,“启示”一词被用在了启事上。在状元桥街一处楼道口,本应是“视频监控中”,也被写成了“视屏监控中”。
此外,记者发现,在部分广告宣传牌上,一些曾被人们熟知的成语或俗语,也被篡改。在南泉寺街一家商店门外,一块手机宣传广告牌上,原本的“拨动心弦”四个字被写成了“薄动心弦”,以此来宣传该手机的特征。
“我带着女儿走在街头,非常喜欢看广告牌让她认字,但街头的广告牌却时不时出现错别字,或乱用字,这对处于学习阶段的孩子来说,会产生不利影响。”市民吴女士说,现在许多广告词随意套用成语或俗语,容易给小孩造成困惑。
在巴城某学校教语文的燕老师说,为避免广告牌上的错字对孩子造成影响,家长可适当引导孩子,“比如家长和孩子在街头发现错别字时,家长可以让小孩找出其中的错别字,这样就可以加深孩子对错别字的印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应使用规范汉字。那么,一些使用错字和别字的商户显然已经违规。市语委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发现街头有错别字或词语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可以拨打电话0827-3337855、5265327向巴中市语委办举报,工作人员会联合相关部门执法,责令商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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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用语不规范应纠正
去年11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
通知指出,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还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把“尽善尽美”改为“晋善晋美”,把“刻不容缓”改为“咳不容缓”等等。这些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相违背,对社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会产生误导,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