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今春,平昌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百日行动”。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2月16日,共计100夭。平昌开展的“百日行动”,坚持依法治理为统揽,采取全面排查,重点跟踪,集中整治的方法,周密部署,严格执法,确保实现2015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现象。
成立机构,强化领导。县上成立了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办公,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多种方法,广泛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二是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以农民工“学法律、保维权、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第三主动下乡镇(社区),到企业、工地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 帮助企业和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树立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晰违法成本和违法后果;同时也提高了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全面排查,重点跟踪。首先印发了《平昌县在建项目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兑现情况统计表》《平昌县农民工工资欠薪情况统计表》和《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百日行动”进度表》等统计表,对全县企业(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汇总疏理。同时对使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加工和餐饮等行业的企业(单位)进行重点盯防。要求这些行业的企业(单位)不但要填报统计表,还要提供“企业或项目农民工使用情况说明”、“农民工花名册”、“2013年至今工资支付凭证”、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办案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证明”等资料。再就是对重点盯防单位中,出现拖欠现象的企业进行预警通报,对拖欠严重的企业,发放书面预警书,进行红色预警,以敦促其及时整改。
普遍检查,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平昌县历时一个月,对全县各类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題,进行了联合执法大检查。由县委维稳办牵头,公安、信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经信、工商、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姐,分組分项对全县各类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了大检查。检查中,认真督促企业签订《农民工工资兑现承诺书》,严格监督欠薪企业制订农民工工资支付预案。对在执法檢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了整理汇总,并制定出相应对策,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态度又恶劣的用工单位,进行了重点整治。根据实际情况,该实施强制措施的就强制执行,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就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平昌县自开展“百日行动”以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走村串户,下乡镇(社区),到企业,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截至目前,工作组深入到了20多个乡镇,举办了10多次法治宣传活动,接待了来人来访70余起,成功化解劳动纠分28起。走访了在建项目95个,检查了用工单位342家,涉及农民工2.8万人,纠正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43起,依法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件,为600多人追回拖欠工资18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