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25票,收回25票,同意25票,《平昌县国土资源局关于PC-2015B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全票通过。”在3月19日召开的平昌县政府十七届第100次常务会议上,县监察局负责人现场宣布土地出让方案票决结果。
今年来,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平昌县规范土地出让程序,由纪委监督“抓阄”抽取地价评估机构进行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评估,拟定土地出让方案经国土资源专题会议审查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审定,并现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出让方案逐一进行票决,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的方可通过。在3月19日的政府常务会议上,现场随机确定监票人、记票人和唱票人,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6个土地出让方案和2个收回土地使用权方案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