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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存钱钱丢了 双方对簿公堂

时间:2015-03-30 10:36:3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1年,平昌市民付某与傅某一起在外务工,后付某将20000元现金交给傅某,委托其到银行帮忙办理存款。不料,当傅某拿着这20000元现金在银行办理业务期间,钱不见了,两人由此对簿公堂……

  “我好心帮他存20000元钱到银行,被小偷偷了的,现在还把我告上法院,哪有这样的道理?”近日,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向平昌法院的法官哭诉。

  这位老人就是傅某,他和付某是远亲,两人2011年一起在福建务工。当年农历腊月二十七,付某准备回老家过年,因担心带现金不安全,便委托留在福建省晋江市过年的傅某,帮忙把20000元现金存到银行卡上,傅某应允。付某把钱交给傅某后,傅某随即到晋江池店邮政储蓄银行去存款。谁知他在填写存款单据后,却发现钱不见了。

  2012年春节,傅某与付某为此事进行协商并达成各负担一半责任的协议,傅某当即支付付某现金2000元。后因多种原因,傅某一直未向付某支付下欠部分。今年3月19日,付某将傅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支付余下的18000元。

  鉴于付某与傅某是亲戚关系,傅某也是出于好心无偿帮付某办理存款事宜,经过法官做工作,最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傅某当即向付某支付现金8500元,余下的9500元付某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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