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政令畅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巴中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民本意识,勇于责任担当。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联系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一岗双责”职责,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强化监督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深入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
四、严格“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五、杜绝形式主义。坚持真抓实干,不搞面子工程,不提脱离实际的指标,不出台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决策。
六、强力正风肃纪。坚持“9+3+5”问题导向,重点整治“庸懒散浮拖”,对干部作风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七、确保任务完成。完成市、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八、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明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厘清权力边界,确保全区39个部门所有应当规范公开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以上承诺,全区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27—5222522。
承诺单位: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