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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地税局组织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

时间:2015-05-04 11:35:31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日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4月28日下午,巴中市地税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巴中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大学生“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数十名地税干部和创业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与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的300余名大学生面对面,宣传大学生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解释政策实施条件和步骤。

  现场:数十名学生现场提问

  活动现场,市地税局、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和大学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解读;市地税局、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专业人员与大学生进行了现场互动,现场解答大学生提出的问题。数十名学生现场提问,并得到了满意的解答。

  市地税局副局长尹平告诉记者,4月是税收宣传月,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新常态,新税风”。今年,我市正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市地税局组织这次活动,就是将两者结合,在宣传税收政策的同时,推动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更好地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

  参加活动的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冯浩说,参加本次活动,可以了解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知识,为在校创业或毕业后创业打下基础。虽然他读的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将来有机会,他会选择饮食服务方向创业。

  政策: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多

  据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该负责人解释,如果一位符合减免条件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每月的应纳税额为1000元,前9个月每月可扣减1000元,当月不缴税;第10月扣减600元,当月应缴税400元;第11月和12月应按规定每月缴税1000元。

  据了解,大学生除从事个体经营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国家还针对小微企业、西部鼓励类产业、重点公共基础项目、“三农”项目、教育项目、文化项目、卫生项目、体育项目、环保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等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学生只要从事这些项目创业,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优惠:去年至今已减免税款161万

  尹平告诉记者,只要是符合大学生创业减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后,即可减免相应的应纳税款。他说,去年1月至今年3月,全市地税局系统共减免大学生自主创业78人次,减免税收161万元。

  市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为鼓励大学生创业,除税收减免外,还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我省大学生创业,可申请创业补贴,最高补贴可达10万元;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领办创业实体的在校大学生,可向高校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客员担保贷款,享受不超过2年的财政贴息;在校大学生及高校毕业生参加各具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可享受不超过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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