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新农村建设(二)
新农村建设的另一个基本特征在“新”,就是要运用现代技术和现代社会治理手段对传统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进行全方位新建或改造,进而促进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农村社会转型。当这种转型变为现实的时候,新农村即表现为“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外在特征。
“新”与“旧”是一对范畴,建“新”需要破“旧”。建设新农村面临三大基本任务:一要运用一切适应农村跟上现代社会发展步伐的现代技术手段来改善农村经济社会的生产生活条件;二要通过深化改革清除阻碍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农村社会转型的体制机制障碍;三要充分发展以现代文明为内核的健康向上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改善农村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态。
破“旧”不是要把传统农村的一切都推倒重来,建“新”还需要改造“旧”。要对传统农村社会元素进行扬弃和现代化升级,要对传统农村所孕育的那些值得人类传承的美好事物予以充分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描绘新农村愿景时强调要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是对我们究竟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新农村”作出的很好诠释——“新农村”绝不是现代城市那种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人满为患的景象。
从2011年开始,巴中市启动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直接依据是:2013年10月,省委书记王东明视察巴中市并充分肯定巴中市新农村建设;2014年3月,巴中市被确立为“全国新农村建设(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同年5月,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流动现场会又在巴中市召开……一切都表明巴中市新农村建设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最关键的就是我们充分领会和执行了中央、省委对于新农村建设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文件规范,有力把握住了“新与旧”“破与立”“建与改”的关系问题。
而今再议“新农村要‘新’”,是寄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保持巴中市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势头;要充分认识并把握好“新农村姓‘农’”和“新农村要‘新’”这两个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属性;要以扎实为农和努力创新的担当与智慧,把新农村建设事业不断推向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