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六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好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坚守“与党同向”的政治纪律;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责可究,提高人大机关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和“三个联系”活动,推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常态化;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精会神推动发展。
三、切实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站位法治一线,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于人大履职行权的全过程,主动担当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州人大立法权的新使命,做好立法准备工作,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坚决履行以上承诺,并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5263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