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6日,南江县城一辆二轮摩托车在人行横道上,将过路一名老太撞伤,司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离开。警方认定司机吴某某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认为自己没有逃逸,向法院提起上诉。12日,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未宣判。
老太过人行道被摩托车撞倒
12日,在庭审现场,事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还原了当时的情况。去年10月6日早上7时22分左右,吴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距离人行横道大约5米时,和一辆小车并行,小车在摩托车的右边。
突然,一名老太步快步通过人行道,与小轿车擦肩而过,不料被小车左边的两轮摩托车撞倒。这名老太姓王,两轮摩托车司机是吴某某。
吴某某说,事发后,他立即将老太王某某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将其放在医院椅子上,未留下联系方式就离开了医院。王某某被送到医院后不久,她的儿媳赶到医院,帮助老人治疗并报警。民警通过调查,与吴某某取得了联系。经医生诊断,王某某腰部等身体部位软组织受伤。
经南江县交警大队处理,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某驾驶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未避让,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