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19时许,在南江县城从事个体经营的邵某,在南江镇上河街某餐厅大厅宴请2桌好友为其4岁儿子庆生。3小时后,店内其他顾客陆续离开,邵某的一桌朋友也先行离去。餐厅只剩下邵某这桌的几个朋友还在相互敬酒。
由于该餐厅实行按人头消费,酒水免费。于是一名店内员工来到邵某的餐桌旁边说:“你们吃快点,我们要关门了”。由于邵某喝了酒加上感觉对方说话语气生硬,使其在朋友面前很没面子。于是邵某吼道:“我们就偏要吃到晚上12点多钟”。之后该员工称要报警,邵某更觉得在其朋友面前颜面扫地,于是冲到吧台处,对员工进行恐吓。
同桌的朋友殷某某等人也来到吧台,相互之间发生推搡,然后邵某等人随手抱起放在吧台角落的啤酒砸在地上,对餐厅吧台进行打砸,并对服务员唐某某等人实施殴打,给餐厅造成部分经济损失。目前南江县公安局已对涉嫌寻衅的犯罪嫌疑人殷某某、邵某分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