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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一小区交房半年 竟未通过消防验收

时间:2015-05-19 07:41:5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刚发生火灾的3号楼天井处

刚发生火灾的3号楼天井处

  消防部门

  工程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用

  将依法处以3万至30万元罚款

  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报告果真是一个“形式”吗?随后,记者咨询了巴中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熊波。熊处长称,消防验收要经过一系列程序,需层层把关,每一项检查合格后才能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报告。目前,因凯悦名城A区与一个加气机和一个加油站相邻,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不可能验收合格。而且该小区至今都未上报消防安全设施材料,也为申请消防竣工验收,哪可能有什么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报告。

  同时,熊处长称,而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巴中市消防支队已启动相应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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