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县召开会议,部署民政资金专项清理检查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全面清理检查近两年财政划拨的所有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清查对象认定是否公正准确、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账务是否规范完整、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二要注重方法。坚持问题导向,要以查问题、解疑释惑为主,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主题,查工作轨迹、查原始凭证、查资金流量,做到账实相符。三要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检查组带队领导对这次检查工作负全责,对敷衍塞责、走私放水、包庇袒护的,要从严惩戒追责。四要严肃纪律。不准安排和接受宴请,不准收取和索要礼品、礼金、土特产、不准隐瞒问题,对群众举报的违反规定事项,一经查实,一律停职检查。五要充分运用检查成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督办整改,建立一套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管理机制,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从严查处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项工作,由平昌县政府统一部署,县监察局牵头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本次民政资金专项清理检查,自5月中旬至9月底,分两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自5月中旬起至6月上旬结束,由监察、财政、审计、民政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第二阶段从6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由民政部门对五保孤儿、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高龄补贴对象等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