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瓦室、洪口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志着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乡镇,覆盖到偏远山区,法律援助工作更上新台阶。
工作站的主要职责: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法律咨询;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办理相关法律援助事项;工作站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工作站的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民指出:一是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是服务广大群众的一件大好事。二是添置办公设施,搞好阵地建设。三是完善和整理各类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四是一定要按照县司法局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