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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不成欲跳楼 被批评教育

时间:2015-05-28 16:17:40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7日上午,为了领到3000元工资,一名中年女子爬上巴城老江北的丰泽园小区一房顶,扬言要跳下。后在警方的协调下,承建方兑现了工资,该女子回到地面。因其行为涉嫌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秩序,民警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现场时,扬言要跳楼的女子何某已回到地面。据其丈夫王某介绍,他和妻子在该楼盘干活,几天前工程完工,按照与承建方的口头约定,在他的工作结束后,承建方将兑付工资。昨日上午,王某与妻子找到承建方领应得的7000元工资时,承建方只兑付了4000元。上午十时许,就在王某与承建方交涉时,其妻何某悄悄乘坐电梯到达该楼盘其中一栋楼顶部,扬言事情得不到解决就要跳下。王某发现后,急忙拨打110报警,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协调,承建方兑现了剩下的3000元工资,何某回到地面。

  据承建方一位杨姓负责人介绍,王某所做的工作于25日完工,26日公司便开始做账。3000元工资不是故意拖欠,是因为王某所做工作还没有经过承建方验收,计划过几天工程验收后无质量问题,便将剩下的3000元钱兑付给王某。

  对于何某的行为,警方进行了批评教育。据民警介绍,因劳资纠纷而采用极端行为涉嫌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秩序,公安部门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可处以10天到15天的治安拘留。

关键词阅读: 讨薪不成 欲跳楼 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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