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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司法局对一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教育谈话

时间:2015-06-01 22:36:11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5月28日,平昌县司法局对一名违法社会治安管理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谈话。

  李某,系未成年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平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目前属于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司法所对其制定了专门的矫正方案,落实了监管措施。

  5月15日,平昌县公安局对平昌县某酒店进行依法检查时,发现可疑人员李某、邓某、燕某三人,后将3人带回,经查,2015年5月14日晚10时许李某在平昌县某酒店吸食毒品,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我局知晓情况后,立即通知李某到我局矫正机构进行谈话,并要求其父亲到场参加,工作人员讲明了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讲了毒品的危害,要求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同时要求其父亲作为监护人要加强监管,不要溺爱子女。通过法律与亲情对李某的说服教育,李某表示愿意痛改前非,远离社会闲杂人等,服从管理,安心接受矫正。其父亲也表示一定会加强教育,加强监督,积极配合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约谈后,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给予李某书面警告1次。

  平昌县司法局对不服从监管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谈话,说服教育,矫正其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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