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司法局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政风建设、推进公正司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该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该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
健全公开制度。一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合法、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做到常态更新。二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按“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签发。三是建立考核评定制度。该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之一。
丰富公开载体。一是通过该局司法行政网站、电子政务外、县门户网站、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等网络载体进行公开;二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展板、黑板报等固定载体进行公开;三是开通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兴媒体进行公开。
完善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分为向社会公开内容和内部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职能、岗位设置和职责、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监督方式、各类规划和当前重点工作等内容;内部公开内容包括:财务收支、机关基建、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该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让司法行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