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过了5年保修期不该开发商负责
针对上城·美地小区居民反映的问题,记者致电该小区开发商巴中市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说:“小区于2007年交房,部分房屋开始漏水,2008年地震后漏水现象加重,于是公司派人对房屋进行了维修,但是现在房屋已经过了为期5年的保修期,就不该我们负责了。”该负责人认为,他们对该小区的房屋,严格按保修期的范围进行了保修,在2012年后,小区若还存在问题要进行维修的话,应该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小区有不少居民认为不该动用维修基金。业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存在这样的问题本应由开发商买单,而不应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他担心如果以后小区又有什么需要维修,又该怎么办?
如问题属实可申请维修基金
巴州区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科长王成林介绍,虽然上城·美地的一些住户家中渗水墙面不属于公共部位,但是如果是大部分住户都存在相同的问题,经确认属实,可以申请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由住户自己缴纳的,主要用于小区内部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维修的资金。申请程序如何呢?王成林说,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管理,可由社区居委会代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签字以后,再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找到相应有资质的企业制定维修施工方案,做好维修费用预算后再向房管局进行申请。
■链接 巴州区房屋维修基金利用率低
王成林介绍,巴城维修基金按面积收取,电梯公寓每平方米55元,非电梯公寓则是每平方米35元。王成林透露,目前巴城的房屋维修基金利用率很低,仅占总数的2%。一方面是因为一些老小区并没有交纳维修基金,2009年10月1日以后才开始强制性对新修房屋征收,而新修的小区问题不多,所以需要维修的也很少;另一方面,许多市民没有利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意识,没有通过正规程序申请维修基金,而是自己私下花钱维修。王成林建议市民在遇到房屋问题时,通过正规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