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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私设狗场扰民 无部门明确主体责任

时间:2015-07-08 23:19:56     作者: 87371378    来源:四川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设在市中心的养狗场

  “江北华川大厦院里二层楼顶上居然成了养狗场......”近日,有市民称,位于巴人广场附近的华川大厦配属的两层楼房楼顶有人养了十多条狗,狗吠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记者随后走访有关部门,发现巴中市无一个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市内犬只养殖管理。

  城市中心区域私设狗场,周边居民难入眠

  7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了网友爆料的位于华川大厦配属的两层楼房,发现两层楼房楼顶被打通相连,楼顶上设置了狗棚和防晒网,养殖的十多条体型硕大的狗犬吠不止,而饲养犬只人员不时上楼安抚这些犬只。

  居住在华川大厦B栋60岁的谯大爷给记者介绍,那几栋两层楼楼顶的狗是某浴足店老板养的,从两年前就开始养殖了,刚开始只是养了一两条,狗吠噪音不是很大。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养殖的狗就多了起来,到现在十多条每天狗吠不止,小区安宁全无。

  “每天晚上只要一只狗叫起来,其他狗就全叫起来,声势震天。我往往都是熟睡中被狗吠惊醒,醒了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搞得我现在想睡个好觉还得跑到成都儿子家里去才行。为这事,小区的居民也曾找过养狗场老板,但不知什么原因后来就不了了之了,跟政府部门反映也无人处理。”家住华川大厦A栋57岁的王阿姨告诉记者。

  狗场老板:狗是养着玩的,不久就会运走

  随后记者采访了狗场老板甘某。甘某说,这十多条狗都是自己养着玩的,里面有拉布拉多犬和比特犬。

  对于犬吠严重扰民,甘某表示自己知道,目前正想办法解决,不久就会将这些狗运走。

  无专门的管理条例,各部门主体责任不明

  8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巴中市畜牧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1992年6月28日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33条和第35条规定,市内养殖家畜家禽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市畜牧局无权处理。

  随后,记者采访了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一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在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三定方案”中无涉及市内犬只管理的职责,城管部门对此也无执法权,最多只能由当事小区物业出文请求,我们进行劝告执法。

  巴中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则称,若发生犬伤人事件,公安部门可到现场处理。但恶犬伤人以外的“狗患”则属职权之外,公安无能为力。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巴中目前对犬只的管理还有待加强。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巴中市没有专门的防犬管理条例,仅以2006年版《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为参照,对于狗患问题,虽然有不少部门可以管理,但是没有一个部门明确表示其是主体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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