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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涉盗歌假唱后被提拔为副局长

时间:2015-07-11 11:30:35     作者: 87371378    来源:新华网/澎湃新闻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记者多方尝试向《江口水乡》词曲作者进行求证,但未能取得联系。记者此前获得一份富大华出具的“歌曲原唱证明”。富大华在证明中说,2012年8月,作词家聂正罡找到他合作一首歌曲参加四川平昌歌曲评选征集,歌曲名叫《水墨平昌》(被评选上后改为《江口水乡》),而这首歌原唱、首唱均为芦菲。

  平昌县因侵权支付15万补偿

  芦菲告诉记者,2014年4月25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四川省第五届乡村文化旅游节开幕式上,《江口水乡》再次出现在荧屏,演唱者仍是周莉萍,且周莉萍在现场对口型假唱。

  上述说明称,当时周莉萍在演唱时,工作人员误放了《江口水乡》小样的原唱带,而没有放伴奏带。

  说明称,在芦菲提出此事对她造成侵权并来到平昌后,文化馆作为开幕式文艺演出的承办单位,经与芦菲一行多次协商,就所涉及的相关侵权行为,于2014年5月13日与芦菲达成了相应协议,并支付芦菲15万元现金作为补偿。芦菲对“《江口水乡》歌曲演唱、使用中的侵权行为表示予以谅解,放弃侵权一事所有的民事赔偿的权利,不再追究”、“双方表示对侵权行为在任何时候都不发表任何言论”。

  说明中还称,在与文化馆签订协议后,芦菲于2014年6月底提出原来补偿费用不够,要求增加到50万元。文化馆认为她的要求属于过分要求,与之前签订的协议相违背,不可能协商解决,于是拒绝了她的要求。

  在芦菲出示的与文化馆当时所签协议中,确有“双方对侵权行为在任何时候都不发表任何言论”等内容,但芦菲表示,这份协议只是针对周莉萍假唱一事,并不针对其他侵权行为给她造成的损失。此外,芦菲表示自己在接受15万赔偿后,并未提出过增加到50万的增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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