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奋力夺取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全面胜利
扶贫攻坚和建成同步小康,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必须从更加科学、高效的机制层面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因而,夺取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全面胜利,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内进行。
把脱贫奔康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必须厘清扶贫攻坚的管理机制。要建立完善的“市统筹、县(区)主体、乡(镇)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管理机制,形成市、县(区)、乡(镇)、村(社)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把脱贫奔康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必须压实扶贫攻坚责任机制。要压实领导干部扶贫攻坚“一岗双责”;要强化县(区)主体责任;要继续强化“驻村帮扶”责任制度。要举全市之力形成“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局面。
把脱贫奔康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必须创新扶贫攻坚推进机制。要坚持对扶贫开发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要强化基层扶贫力量;要强化人才支撑;要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全程动态监管机制和效益评估机制;要重拳查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把脱贫奔康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必须严格扶贫攻坚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省委制定的贫困县“摘帽”标准,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考核制度;要把各责任主体每年的减贫任务及承诺在媒体上公示;市委、市政府要对责任主体进行“重奖重惩”。
推进扶贫攻坚、同步奔康,必须强调各级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干劲。在决战全面小康动员令已经发出、决战扶贫攻坚的冲锋号已经吹响的关键时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要有志气、特别要有恒心、特别要有硬招、特别要有实效”。如此,方能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嘱托,肩负起历史的责任,完成好共产党人的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