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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扎实开展依法治县“十大行动”

时间:2015-08-02 09:34:06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日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今年以来,平昌县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坚持把“十大行动”作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抓手,对各项工作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行目标责任、民主评议、督查通报、诫勉谈话“四大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推行目标责任制。紧紧围绕依法治县《决定》,坚持以提高全民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为总体目标,全县形成挂联领导指导督查、牵头单位统筹揽总、责任部门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治县“十大行动”工作格局。推行督查通报制。依法治县“十大行动”实行一月一自查、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通报。牵头单位根据行动开展情况,制定督查细则,组织各责任部门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将依法治县“十大行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推行民主评议制。在督查和考核依法治县“十大行动”时,实行“两个50%”,即体现工作轨迹的软件资料占50%、群众对行动成效的评判占50%,督查考核工作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基层党组织及村(居)负责人对开展情况的客观评判和意见建议,对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逗硬问责。推行诫勉谈话制。对依法治县“十大行动”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工作不力、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由挂联县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目前,已对2名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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