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30日,平昌县司法局首次对10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在平昌县中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县司法局制定了体检流程和应急预案,实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体检编号制等措施和办法,医生在体检前只知编号,无法直接知晓罪犯姓名等基本情况,有效避免串通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体检真实、合法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体检过程中的安全。辖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体检时全程参与。平昌县共有13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除1人属哺乳期外,其余12人均为患有疾病需保外就医人员,除1人请假、1人身体状况需在市级以上相关医院进行体检,其余10人全部进行了体检。在体检结果出具后,及时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否消失,按照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向批准、决定机关或者监狱提交收监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