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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18小时收费108元 巴中市民遭“敲”了

时间:2015-08-04 15:51:39     作者: 87371378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市民

  18小时收费108元

  8月2日中午12点,记者赶到现场,谭女士的车仍停在该停车场出入口。

  “你给我发票我就马上交钱走人,不开票我为什么要交钱?”现场谭女士正与物管人员争论。对方则称:目前暂无发票,过几天才有。

  谭女士称,8月1日下午到一自助餐厅吃饭,便将车停于该停车场。直到第二日,差不多停车18小时,要收108元的停车费。对此,谭女士既疑惑又生气,“什么停车费,要收那么高!”

  而停车场一工作人员解释,他们的收费是有依据的。“下午5点20分驶入停车,次日上午11点47分离开,停车18个小时,根据规定该收108元。”对于工作人员所说的“依据”,是巴中新概念物业公司的一份“停车须知”:停车场收费标准为停车1小时收费10元,超出1小时按6元每小时收费。按此,如果停满整天(24小时),得缴纳148元停车费。但该“须知”并无物业公司盖章。

  谭女士补充,收费高并不是拒绝付费的关键因素。“停车时我并没看见任何收费公示,保安也没告知要收费多少;后来停完车后保安却说每小时10元,后来其领导又说每小时6元,这说法不一,我肯定拒付,而且还不给发票。”

  物业

  暂不能提供发票

  据现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谭女士吃饭的餐厅和该停车场均属四川宜辉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在该餐厅消费时可凭票在该停车场享受停车费打折优惠,谭女士在餐厅消费前将车停放在该停车场,按照优惠条件,谭女士前2个小时停车应付8元,而随后的16个多小时,她应支付100元停车费,总共为108元。

  而对于收费标准,该工作人员表示,由四川宜辉实业有限公司制定,之前曾在门口张贴过停车须知,被城管禁止后便没有再张贴,而改成由管理员口头告知停车司机。“昨天,我们同样告诉了谭女士,不信,我们马上可以调监控。”

  据四川宜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默介绍,该停车场为其私人停车场,平时用于公司员工和自己停车用,并不对外停车,如外人要停车,工作人员就会告知停车费较高。对于发票问题,李默称,目前该停车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尚无发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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