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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工商系统核查城区“无证有照”游泳池

时间:2015-08-13 22:13:47     作者: 87371378    来源:四川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8月12日,报道巴中城区游泳池无一家持有体育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而按照规定,必须先办理该行政许可,然后才能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但在记者的实际了解中,发现多家游泳池持有营业执照。报道发出后,引发市民关注。

  随后,记者采访到工商部门,得到回应称游泳池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是严格按照“先照后证”的原则进行办理的。对于经营者是否存在超核定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巴州区工商局一副局长称,“刚接手这块工作,不了解情况”。

  无体育部门许可 多家游泳池持有营业执照

  在8月12日的报道中,巴州区教体局体育科副科长李仲介绍,根据2013年出台的《四川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办理游泳池营业执照需先到体育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证》,然后才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李仲讲述,在对城区游泳池开展摸底后,巴中城区的7家游泳池均没有办理《行政许可证》,但其中的水世界、滨河世纪城、南坝游泳池3家都持有营业执照。

  游泳池属“先照后证”审批项目 可先办理营业执照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到了巴中市政务中心工商窗口的工作人员黄爱明。黄爱明告诉记者,目前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是遵循国家规定的“先照后证”、“宽进严管”的原则。但经营方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申请范围必须没有在新颁布的前置审批项目目录中,方可实行“先照后证”。(前置审批项目是指依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由各级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进行专项审批的项目。)

  黄爱明介绍,2015年新的办理工商前置审批目录共有34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没有在前置项目中,就理应属于后置项目,即可以实行“先照后证”——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再到各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证。针对下发的证照,实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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