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从源头上把住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的入口关,通江县司法局“三落实”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确保了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
明确责任落实。为明确责任,通江县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社区矫正股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员会,采取“访、谈、评议”工作方法,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
强化宣传落实。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通江县司法局积极通过“法律赶场”、“法制宣讲”等方式正面宣传,打消群众对被告人或罪犯调查的顾虑,让他们熟悉依法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自觉地向调查人员全面地反映被调查评估对象的真实情况。
确保制度落实。根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通江县司法局制度了《通江县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实施细则》,从五方面严格规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一是规范了调查对象及内容,二是规范了调查程序及方式,三是规范了调查评估意见,四是规范了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五是规范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纪律,确保了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合法和高效。
今年来,通江县司法局共接受68件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办结68件,为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看守所等相关部门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了可靠依据,为社区矫正工作公正化、制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