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昌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强化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再添四项硬措施,全面实现城市社区老年协会建会率达95%、农村社区老年协会建会率达80%的“十二五”规划目标。
强化目标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切实把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老龄工作的首要任务抓实。每个乡镇必须建立1—2个社区老年协会、5—8个村级老年协会。
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在“巴山新居”、新农村建设中强化老年协会的规划建设,整合现有福利院、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村(居)委办公室等场地、设施强化阵地建设;坚持“一建二补”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实行新建备案登记,由县级财政按每新建一个给予2000元补助。
注重标准规范。坚持“六有”标准规范基层老年协会:一有阵地,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挂牌明确阵地位置;二有制度,协会章程、组织构架、会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活动开展制度必须规范上墙;三有专业队伍及会员名册;四有活动开展及其轨迹记录;五有经费保障;六有简报信息。
逗硬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纳入对各乡镇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县老龄办、县民政局定期组织抽查督查,并对落实情况以《平昌老龄》简报形式实行动态通报,以此作为考核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