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水务局全面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系统保护和严格管理。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全面落实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一是严格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办理取水许可,对不符合县域取水规划的,一律不予批准取水,对凡是未取得水资源论证审查意见的取水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受理取水许可申请。二是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规范使用《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按时集中向财政专户缴存水资源费款,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安装,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年初下发专门文件,落实专人开展市管取水户的计量设施安装检查、维护和取水计量数据核实工作,为水费计收、资源管理提供依据。四是加强监督执法,坚持日常执法巡查与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依法打击无证取水、不安装计量设施、拖欠拒缴水资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资源费应收尽收。今年上半年,共收取市管取水户水资源费7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