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针对事业单位人员创业,平昌有没有什么鼓励政策?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据国发[2015]23号、川府发[2015]38号文件,国家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进行离岗创业,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近期,巴中市出台的《巴中市引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激励暂行办法》(巴委办[2015]59号)第十七条规定:“支持各类人才以技术入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形式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