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巴中市“四川省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这是巴中市第三次荣获省级双拥模范城称号。同时,巴州区、通江县、平昌县荣获“四川省双拥模范县(区)”称号,1人被表彰为爱国拥军模范。
巴中市于2004年、2010年连续两次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第三轮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以来,全市各级党政军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双拥工作,全面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建立健全老红军、1-6级残疾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全覆盖,认真落实军转干部、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建立了军人维权机制。通过开展“双拥在基层”“三个十佳表彰”“两新组织拥军优属”“节日走访慰问”等特色活动,实现了双拥、国防教育面达95%以上。通过不断打造“相互配合、协同一致,相互适应、和谐融洽,相互促进、有序发展”的军地关系,促进了双拥工作深层次发展。目前,巴中市正首次有序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